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賭場保安組犯罪集團
收違法者保護費包庇
十四人被捕涉百四萬
【本報訊】司警揭發路氹某賭場保安部主管,涉與下屬及其他人合組犯罪集團,在場內向博彩犯罪違法者索取“保護費”,以提供“保護傘”,行動中連主腦共拘捕十四人。集團由去年三月至今,已收取不少於三十名違法者,逾一百四十萬港元的利益。警方正進一步調查案件。
被捕的十四人包括十男四女(十二名本澳居民、兩名內地人),年齡介乎二十六至六十六歲,其中九人任職涉案的路氹某賭場保安部主管及保安,主腦及骨幹均為本澳居民,分別姓彭,男,六十六歲,賭場保安經理;姓陳,男,五十八歲,保安經理;姓趙,男,四十歲,賭場保安主任;其餘五人為中間人。分別涉“黑社會罪”、勒索、脅迫及袒護他人罪送交檢察院處理。
案情指,去年七月,司警收到情報指路氹某賭場有保安向博彩犯罪違法者,索取保護費,從而容許其在賭場內進行違法活動,經分析鎖定目標,發現涉及一個由該賭場保安部主管為首的犯罪集團。本月二十八日,司警分別在該賭場及不同的住所拘捕涉案的十四名男女,起出二十四部手機及三十多萬港元現金及籌碼。同時,警方亦聯絡到七名被有關人士勒索過的內地人,願意指出對方的罪行。
司警查悉,該集團從去年三月組成,由被捕的中間人在賭場尋找目標,暗中偷拍博彩犯罪違法者(例如“扒仔”、詐騙或盜竊)的相片,轉交給涉案保安。有關保安便針對目標加強截查,將其帶到保安部跟進,之後由中間人勒索每人一萬港元保護費,收款後轉交給保安。博彩犯罪違法者若不願意交錢,便會被保安迫填寫一份司警警務聲明書,恐嚇會交給警方驅逐其出境,同時又加大保護費用至每人二萬港元。博彩犯罪違法者為息事寧人,最終就範。
此外,集團還會收取博彩犯罪違法者“拆案費”。當違法者涉詐騙及盜竊被賭客投訴,中間人便會到保安部交涉,勒索違法者每人五千至四萬港元。如成功收款便訛稱已與司警溝通好不作處理,又或遊說投訴者不追究事件,變成是一場“誤會”,同時亦無將事件通報司警。
司警查悉,彭姓主腦負責指揮及領導集團,並按職級及參與度高低,分配百份之八至一成五犯罪得益給各成員。至今最少涉及三十名違法者,集團已收取逾一百四十萬港元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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