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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金分享優化聲請手續

在外升學常居琴合作區

約萬民自動成為受惠人

【本報訊】本年度現金分享將於七月一日起分批發放,維持至少一百八十三天在澳條件,居民本月十五日起可查詢是否符合發放資格,八種不在澳情況可視為身處澳門,可於“一戶通”提出聲請發放。

政府昨日舉行新聞發佈會,介紹本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聲請發放手續及各服務點安排。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寶雲表示,汲取去年經驗,今年推出多項優化措施。在受惠資格確認方面,基金加強與各公共部門及社團的合作機制,在原有資料聯通基礎上,新增採用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的資料名單,並與廣東省橫琴辦社會事務局展開試行計劃,通過當地居委會提前為常居合作區的澳門居民開具居住時段證明。上述兩項措施將使約一萬名居民自動成為受惠人,毋需另行申請。

去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至今收到五萬六千多份聲請發放,當中五萬三千多人獲發放款項。提出聲請的人群中,最多為在大灣區工作居民,約佔三成;其次是年滿六十五歲常居內地居民,約佔二成八;再加上在外地升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個案,三類共佔總數逾七成。而目前不獲批的個案涉及一千多人,當中最多為人道或其它適當理由,社保基金會從整體個案,透過必要性、合法性和關聯性三方面作審批。

去年約六成四的申請通過“一戶通”電子平台提交,陳寶雲強調,電子化有效實現了分流及便民目的。為便利居民不受時間和地域限制提出申請,今年特別對“一戶通”優化,新增自動顯示去年獲批原因及資料功能,居民毋需重新填寫;同時新增證人通過“一戶通”認證的功能。陳寶雲鼓勵有需要申請的居民優先使用“一戶通”提交申請,減少往來奔波。

本年度現金分享合資格永久性居民每人一萬元、合資格非永久居民每人六千元。陳寶雲強調,現金分享是一項跨部門協作的重點工作,包括財政局、身份證明局、治安警察局、市政署及社會保障基金等已準備就緒。此外,社保基金將向各社團講解今年現金分享計劃的手續信息,藉助社團力量在社區傳遞相關資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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