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搏已婚女同窗歡心
男豪花六十萬搞「綁架」
營造英雄救美表愛意
司警揭破四疑人落網
【本報訊】為愛可以去到幾盡?新冠肺炎疫症當前下,一名已婚男為搏中學相識的已婚女同窗歡心,設下“綁架局”英雄救美,豪花六十萬元報酬,串謀包括停課大學生在內的三名同黨犯案。前日凌晨他與女友人用膳完送其回家時,同黨出現“綁架”上車,男子假裝交付三百萬元“贖金”後,趕赴氹仔七潭公路營救“肉參”,但最終與同黨被司警拘捕,未能抱得“美人歸”。
被捕四名男子均為本澳居民,分別是姓王涉嫌主謀,四十一歲,已婚,汽車美容股東;姓李,二十四歲;姓呂,二十三歲;姓吳,二十五歲,本澳某大學生。分別涉綁架、詐騙、偽造技術註記送交檢察院處理。案中女事主為本澳居民,四十多歲,報稱商人,已婚,她與王某為中學時同學。
案情指,涉案的王某一年前在同學聚會重遇女事主,疑有人重燃對女事主的“愛慕”,聚會完後想出“英雄救美綁架局”。本月九月晚,王某再相約女事主在大興街某餐廳用膳,至翌日凌晨約一時兩人離開。王某堅持以步行方式送女事主回家,對方不虞有詐答允,詎料行至林茂海邊街與船廠巷交界,涉案的呂某駕駛七人車駛近,李某及吳某落車“綁架”女事主,強行推她上車後用布蒙眼及索帶綁雙手,王某扮阻止不果,七人車迅即開車離開。
王某繼續“做戲”致電女事主的手機,但“綁匪”接聽要求五百萬元“贖金”。王某訛稱只有三百萬元,經商議便按指示交付“贖金”。約半小時後,女事主被棄置在氹仔七潭公路路邊,她其後自行鬆綁,到附近的大廈管理處借電話向丈夫求救。未幾,王某駕名車趕到現場,向女事主訛稱已支付三百萬元“贖金”,但無法解釋何以短時間內籌得巨款。女事主回家驚魂過後與丈夫商議,同日凌晨三時到司警局報案。
司警根據“天眼”及現場調查等,迅即鎖定目標,並發現運載“肉參”的七人車車牌是假牌。同(十日)日先後在林茂海邊大馬路及東北大馬路等拘捕上述四名疑犯。四人均承認犯案,王某承認是主謀,聲稱對女事主有好感多年,綁架她目的是製造自己營救女事主,藉此令對方感覺虧欠自己,並令女事主傾慕自己。有人並稱出資六十萬元作為報酬,要求呂某找其餘兩犯一同犯案。該三名同黨亦承認收取有關報酬。
今次案件還揭發有大學生趁疫症停課犯架。案件有待進一步調查。